某次醉酒條玫瑰套鏈就脖子,鑒定過品牌,確定 DR。
個病,就酒就斷片。當卡,就自代入買項鏈。
條項鏈既牌又好,美滋滋朋友圈,送自己成禮禮,收獲眾好友羨慕,后面就直戴著。
而擦沒什麼,就暗示常曉項鏈干凈,膈應膈應。
「誰送嗎?告訴也無妨。」必個作把常曉惹毛,打格暗柜,取張證甩面。
其張證飾品圖,佩戴玫瑰套鏈模樣。
另張證,常曉條項鏈裸鏈。
最后張,顯項鏈串著鉆戒證。
——
宕。
「個戒指,」常曉根指勾著項鏈,掌向,任由戒指悠悠垂,「DR ,買也沒資格。」
完將項鏈甩,戒指隨著慣性撞向,遮著戒指向展示項鏈,「條裸鏈,買送套戒指用。」
「舍入,個戒指項鏈送。」
「常曉別信!」
「承認吧?幫回憶回憶。」沉,「研究,請飯,嚷嚷著 DR 玫瑰套鏈,就 DR。」
「買 DR 必須先戶,就先買枚 DR 戒指。戒指選,求柜姐側刻 WQ,當子抽就沒反對。但沒到買完就認賬,還自己送自己成禮,真好。」
悄悄抹把汗——
犯如此「滔罪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