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七八個男生堵在墻角,威脅恐嚇,但我媽卻罵我「活該」。
「我爸」跟別人講:「就是幾個孩子開個玩笑,不是什麼大事,她也沒啥損失,要不算了吧?」
兩個人如此態度,只因為始作俑者的人是我的弟弟趙靖宇。
當時環境所迫我忍了,但幾個月后,我給他們三個狠狠「上了一課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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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爸是個孤兒,還是殘疾人,小時候小兒麻痹留下的后遺癥,導致他有一條腿又細又短。
在我們那邊,像他這種人根本討不到老婆,但我爸卻娶了我媽這個縣人民醫院的院花,十里八鄉出了名的大美人。
但因為 97 那年發生了一件事,我媽跟我爸結婚了。
我媽下夜班回家的路上,被幾個混混拖進了小樹林,名聲在縣里臭了,成了沒人敢娶「破鞋」。
所以介紹人把我爸帶到我媽面前的時候,我媽想都沒想就點頭了。
我爸雖然是個殘疾人,但人老實,又能吃苦。
學修自行車,后來學修摩托車,然后自己開了一家修理店,我小時候過得不比同齡人差。
除了我媽不喜歡我,她從來不對我笑,還喊我「催債鬼」、「野種」。
但每每她罵我被我爸聽到,從不跟人紅臉的我爸,總會把我護在身后急不可耐地跟我媽吵:「瞎說什麼呢?這是我女兒!以后不許你和丫頭說這種話!」
因為我爸的態度,我媽后來不喊了。
但我媽對我的厭惡,一直表現的明明白白。
而我之所以知道的這些事,是因為我十八歲那年,我媽認識了個大老板。
我也不清楚我媽怎麼和那個大老板搞到了一起,倆人越來越曖昧,甚至周圍的鄰居都知道我媽把我爸「綠」了。
但我爸卻像鴕鳥一樣,一直悶不做聲,直到我媽把一份親子鑒定甩到我爸臉上。
報告顯示,我是那個大老板的女兒,因為那個大老板是當年的小混混之一。
我媽甩完親子鑒定報告,拽著我的手說我不是我爸的種,讓我爸識相就趕緊和她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