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我再也不想等。
這天約了鄭律師見面,她是 A 市的金牌律師。
寒假時我在咖啡館兼職,聽到她跟客戶打電話,談的就是棄養、爭財產之類的事。
我想到我媽的病情,壯著膽子上去咨詢了一下。
沒想到她極為耐心地聽完了前因后果,并且建議我暫時與李剛修復關系,麻痹敵人,拿到他棄養我的證據。
不僅可以將他送進監獄,還能分得我生母一半的遺產。
也就是說,大概我能分走李剛四分之一的錢,這是我該得的部分,法律也是支持的。
只是,打官司需要很長的時間,我要拿到這份錢,少說也得一年半載,而我媽的手術迫在眉睫,我不得不為了十五萬,先簽訂一個合約。
鄭律師給我留了名片,我們加了微信,期間她也給我一些不錯的建議。
如今,我把搜集到的音頻視頻,還有幼年的照片以及我的出生信息等推給她。
她仔細地翻了翻:「證據有點瑕疵,但是他棄養這一點毋庸置疑,法官會認可的,至于你跟生母的血緣關系,到時候做個鑒定就行。」
她信心滿滿:「這場仗,我們能打贏。」
我長出一口氣:「那就麻煩鄭律師了。」
我是萬萬沒想到,她這樣一個大忙人,還會親力親為接我的案子。
鄭律師收了材料,語氣溫和:「官司打起來,可能會有些腦子不清楚的,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你控告生父,你只要記住一點,你什麼都沒做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