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呵?并無相似?」
對方哼:「,!」
于,被暫從刑架放,面擺放套墨,眾目睽睽之,被迫段《夜》。
孰料羅宋拿,轉撕個碎。
「世種奇才,以雙字,同。」
著,酷吏,惡閃爍:「玉姑娘,如使字,也叫們閻副使..........清冤,便。」
著,握控制起抖。
對方見狀,頗為自得。
「若仍對,便宣無罪,只抓兩個姊妹,如何?」
「用.........。」
將換到,又字。
過漫漫瞥,旁閻羅惜忽然瞠雙眸!
該總,忽然起,除張帕子,還..........
另邊,羅宋拿起張,神欣慰:「果真如此!兩字,格迥異,卻由同,委實奇妙。」
「無怪乎當馮玉案只能結案,誰能到令宮喋血,席卷廟堂《清錄》,竟自位歲女之呢?」
,旁沉默閻羅惜忽然。
「,依官,字與卷字跡依然對。」
「所言錯。」
羅宋雙撫掌,神微妙:「只過此案主審,卷至今仍被收私庫,字確對坊流傳卷,卻確與卷致。」
「因此,妨玉姑娘替.........」
聞言,笑:「事當,攀咬什麼替?」
「消認。」
對方微微笑:「只消將般酷刑經受番,認也得認,認也得認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