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數監考老師核實過,考試期經過監考老師同擅自考,肯定作弊。
也就,根本沒實際證據。
段話傻子都質疑,拿證據。
教務處所老師都盯著,證清無罪。
憑什麼!
里起股郁。
誹謗者,需證據就以污蔑別。
受害者,卻需費力證自己清。
「各位老師,沒考試加起百分。好好習,只沒認真考試而已。只為父母慪而已。
刻只能謝沈清怡個渾懔,考試真隨便填幾個選填就完事兒,根本沒讓任何到底差。
差到估計認真也差個分。
「數考試途廁所,老師妨調監控,舉示,而監考老師也馬同。」
「次周考試卷數最后題全只個,答案還沒,過,根據今考題變型得,以現證自己,老師也以再改改條件,畢竟按照以總分百分到平,答案,改條件應該又吧。
麼,陳已經很好。
自己就數老師,自然什麼。
正質疑反駁,卻被教導主任摁。
「沈清怡同吧,用麼著急題,就算改條件也未必,件事個難以調查況,們將分數保留處理,但破格同申請貧困名額,麼樣?」
教導主任音很沉穩,還帶著公事公辦笑容。
子卻漿糊片。
保留處理,自然所都認為作弊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