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到底會不會聽重點……啊!」
我還想再說,貓哥屈起手指,在我額上輕輕一彈:「行吧,不就是多個小弟的事嗎?看把你急的。」
我笑著窩進貓哥懷里。
墻角放著一盆新的貓薄荷,他說那是給我買的花,我真的一整個大栓 Q。
我問貓哥還給我準備了什麼驚喜。
他挽起我的袖子,上面憑空出現一個紅色小點。
「你給我點了個守宮砂?」
貓哥白了我一眼:「這是契約。」
「??」
「生命同享。」
我想起樓棄說過,人和妖在一起,是會殞命的,果然他來分我的命來了!
貓哥深吸了一口氣:「我有三千歲壽,分你一半。」
「呵呵……」我心虛地笑了笑,捧著貓哥的臉上下左右親了一個遍,一切盡在不言中。
「對了貓哥,你生日是什麼時候啊?」
「3 月 21。」
「真的假的?」3 月 21 是我撿到貓哥那天!
他漂亮的眼睛回應著我的注視,伸出手與我十指相扣。
「那天,是我被神撿到的日子。」
(正文完)
【番外】
于是之終于拿到了由動妖協會(動物成妖后管理保護協會)頒發的人間護照,被允許在人間打工了。
于是之找了份貓咖的工作,帶著貓崽子一起的。
貓崽子負責賣萌招待客人,于是之負責調制飲品、做服務。
父子齊上陣終于領到了第一個月的工資加小費,共計一萬塊(其中有 7500 是貓崽子的小費)。
拿到工資,他直奔某知名鉆戒店,花 9998 買了一顆「看起來」挺大的鉆戒。
剩下的兩塊給貓崽子買了小魚干(跟人講價拿下的一根)。
當天晚上。
葡萄美酒夜光杯。
小酌微醺美人醉。
趁著林禾醉得不知五六,于是之突然一個波靈蓋著地,單膝下跪來了個求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