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她明明是哀嘆的語氣,嘴角卻滿是諷刺。
她悠悠地抬起腳,朝我招了招手:「過來,我鞋子濕了,給我擦擦。」
我乖順得如同一只小狗,掏出帕子,想要蹲下給她擦鞋子。只蹲了一半,她便一把鉗制住了我的腕:「這手帕是誰的?」
我不明所以,答道:「我的。」
帕子的一角還繡著一個「寧」字,自然是我的。
「不對,不可能。」她喃喃自語,「這個『寧』分明是寧國公府的『寧』。」
她似是想起了什麼,搶過帕子丟在地上,用力踩在腳下。
「他竟收藏著你的手帕!」
我知道她說的「他」是誰,寧國公府的小公子,京都最負盛名的少年郎,葉知風。
聽說,趙鳴玉很喜歡他,還曾為他干過不少蠢事,其中就包括花錢買通他的小廝獲取他的行程路線,在路上裝偶遇,丟發簪、丟手鐲、丟手帕。
可惜,葉知風眼神不好,記憶力也差,次次都沒想起來她是誰,次次也看不見她「不小心」遺落的物品。
于是,我也很驚訝,他竟然會有我的手帕。
6
葉知風年長我三歲,他們寧國公府坐落在太子府的隔壁,八歲前,我們曾一起爬過樹,捕過蟬,與我算是有些青梅竹馬之誼。
但那也是八年前的事了,我不信他能這麼小就喜歡我。除非,他是個變態。
所以,那方手帕可能真的是他不小心撿的吧。
但也自從這以后,趙鳴玉對我更加惡劣。
她似乎篤定我和葉知風之間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齟齬,每天變著法地折磨我。
比如,讓我搬到她宮殿的下人房去睡,端著滾燙的茶水跪在雪地里。
她說:「趙嘉寧,記住了,你不過是個偽公主。我想要的東西,你也敢和我搶?」
她說這話時,四皇叔就站在不遠處,可他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。
也對,現在的我對他來說,已經是一個沒用的廢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