些事稱兩,稱逾千,文無過錯,件件事便授以柄。
,朝臣參奏文父子及其,加之太子婚期將,怕變故,文分調,文姑娘從還常受邀赴、茶,現邁,待嫁。
太子?還皇帝?
文勢,又太子未岳,未犯原則性錯誤,些問題以搖根本,過借打壓罷。
通此節,便再對文事,打壓番也好,至文姑娘入后好相與些,絕讓將哥兒抱撫養。
事卻并未如所料,斷官員彈劾文閣老與文士,些宅院里隱私事也被挖。
如文士曾頻頻入如,還魁座賓,而朝令禁止官員入煙之。
再如文閣老胞弟曾某落魄官宦祖傳字,許以官位換字。
還文京郊莊子養著戶,些災逃難京,朝廷賑災后便遣返回原籍。些愿回就賣為奴,也能混飯,價比份奴婢便宜許。
凡此種種,數勝數。
距太子婚只剩,候忽然傳個爆炸性消息,文閣老以教子無方為由,自請退親。
皇帝許,文閣老并文士便勤政殿跪求。
皇帝依然許,文父子與誥命夫都磕破。
皇帝堅持許,文閣老朝當著百官面,哭得涕淚橫流,稱文女堪母儀,還撞柱志。稱皇帝若允,寧讓文姑娘為尼,也配嫁予太子。
皇帝激老臣忠貞,終應,但還文兩位嫡姑娘都指親事,文姑娘指康王次子,文姑娘指榮國公嫡幼子。
些事得太,還未反應過,原定太子妃就成康王兒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