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難道你準備上臺亂彈一通嗎?自己在家里丟人就算了,阮家的顏面你也不顧嗎?」
阮寧馨聞言,自以為很聰明地抖機靈:「輸了就輸了唄,反正我用得是你的名字,丟人也是你丟人。」
「爸爸才舍不得怪我呢,是吧爸爸?」
上輩子就是這樣,她如愿代替我去參加比賽了,上去亂彈了一通,毫無疑問被刷下來了,還在后臺作死得罪了不少人。
她有爸爸寵,自然沒事。
可我就不行了,被爸爸逼著替她背了鍋道了歉,還挨了一頓打,更是因為她毀掉了雙手,再也無法彈鋼琴。
挨打的理由是,我作為姐姐沒有好好的勸規妹妹,任由她胡鬧,害比賽輸掉給阮家丟人,爸爸也因此被爺爺訓斥了一頓。
雙手被毀掉的原因是,阮寧馨要求剛挨了打的我彈琴給她聽,我拒絕了,被我爸以我輸了比賽還不好好練習為由,用鋼琴蓋壓斷了我的手指。
他說:「既然你那麼不想彈鋼琴,那以后都不用彈了。」
我已經不再像上輩子一樣渴望父愛,干脆將利弊得失全部搬到明面上來,如何決斷,是爸爸自己的事情。
如果他當真糊涂到堅持讓阮寧馨替我去參加比賽,那麼后果,也別想我為他們承擔。
「爸爸你若是同意讓妹妹代替我去比賽,我沒有意見,只是比賽輸了,可別又說是我沒攔著她。」
阮寧馨鬧了一番,最終還是得償所愿,去參加了比賽,卻不是以我的名義。
因為爸爸剛同意,我就拿水果刀抵在了自己手上。
「爸爸,我三歲學鋼琴,您要求我每天必須練習三個小時,要求我每一場比賽都必須拿第一名,我就一次因為發燒得了第二,就被您拿鞭子抽了一頓。」
「當時您說過,如果我再輸一次,您就廢了我的手。」
「現在您讓妹妹以我的名義去比賽,那我必輸無疑,我干脆現在就毀了這雙手,也省得您親自動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