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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輩子,我嫁給辜唯后,我們沒有立刻去羊城做生意。
我們雙雙下崗后,是選擇在家門口擺攤買點小吃。
后來為增加收入,就支起了個三輪車小攤,在大街上四處擺攤售賣炒粉炒飯。
大兒子蹣跚學步時,我們已經可以盤下一間小門店,專門賣風味的瓦罐粥。擺桌擺椅,減去了風吹日曬,是有瓦遮頭。
后來,曹方帶著弟媳到我面前哭,說廠里不發工資,不好生活了。
我好心教他們也擺三輪車攤買現炒盒飯。
曹方照做了。
生意不如我們剛開始的時候好做,可到底存了些錢。
最后,他們又從爹媽那兒得了贊助,也開起了小門店。
曹方的小門店剛開一周,座無虛席,我們店鋪逐漸冷清了許多。
可在某一天,辜唯第一次對我動手。
他一邊打我,一邊罵是我想害死我們全家。
大兒子就在店內一旁躲起來哇哇哭。
我才聽明白:
弟媳前半年在小門店里幫忙,學會了我家瓦罐粥的手藝,回去改良后成了自己家的絕活。
加上他們門店裝修比我們新,又懂得降價優惠和套餐搭配。
老客戶自然都愿意去他們家。
偏偏,曹方的新店在街頭,我們家在街尾。
客源和財運全被截胡了。
我鼻青臉腫地回娘家。
爸媽叫我打地鋪。
曹方和弟媳干脆不回家。
在家三歲的小侄子朝著我嬉皮笑臉地說。
「嘻嘻,餓死老師傅咯!」
要是沒人教,怎麼可能說得出「教會徒弟餓死師傅」的話?
我只能回家,求辜唯原諒。
那時的我,只有一個念頭:我不能離婚,不然我就完了。
真可悲。
在我盲目相親,沒怎麼和辜唯交往,就答應結婚,婚后不去工作……
一層層失去自我的主動權后。
我的人生就注定要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