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聞笙分手多年,互相不聞不問。卻在重逢后的第一面就滾了床單。
事后我跑了,他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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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許劭的軟磨硬泡之下,我最終還是答應了擔任他婚禮的攝影師。
這也就代表著,我必須要做好面對聞笙的準備。
聞笙是我的前任,是許劭最好的兄弟,必定也會出席。
而我和許邵,曾經有點算不上故事的故事,如今是單純的朋友關系。
時過境遷,許劭依舊跟從前一樣心直口快。
「雖然當初是你對不起聞笙,但我代表他原諒你了,所以你也別有心理負擔。等見了面我安排你倆喝一杯,一笑泯恩仇。
真好,幾十個字挑不出一個我愛聽的!
我在心里罵了句臟話,沒應答。
「聞笙早都已經翻篇了,這次會帶人一起過來。你呢,不會是還沒放下吧?」
這廝還會用激將法了,那我不可能不上套啊!
我最受不了這個,但也只有聞笙了解,多半是他教許劭這麼說的。
看來他想見我,或者說想讓我見他的新人。
既然如此,便如他所愿。
「笑話,除了面子和筷子,就沒有老娘放不下的東西。記得給我留最顯眼的位置!」
掛斷電話后,我愣了三秒,像泄了氣的皮球癱在床上。
抓心撓肝的,一夜無眠。
第二天頂著一對熊貓眼去上班,同事夢迪還以為我又去了夜店通宵。
畢竟我這幾年花名在外。
有錢、事少、玩得起,算是姐姐中的良品了吧。
之所以不敢自稱極品,是因為我從不和那些人來真的。
我愿意花錢買陪伴買情緒價值,但我沒想過用錢去買愛情。
年近三十,拍攝過人潮海海見識過花花世界,卻依舊保持對愛情的純粹信任。
這樣的我實在愚蠢,是會被人笑話的程度,所以我從來不提起。
包括心底那個叫聞笙的陳傷。
只不過欲蓋彌彰的遺忘,就像是毛衣上的破洞,只要被扯出一根線頭,就會摧枯拉朽般破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