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書了,穿成了一名清潔工,但是恐怖小說里面的。
我看著眼前被我發現的第三具散發著惡臭的碎尸塊,陷入了沉默。
我打電話給了 110,警察局的副隊長看見我也沉默了很久。
他們親切的叫我常駐嘉賓,因為每一期的兇殺案都有我的身影,不是目擊證人就是尸體發現者。
1
我進入警察局前他們還在吃夜宵,直到看見我的身影,所有人都站了起來。
「又有了?」小張嘴里還塞著一個雞腿,目瞪口呆的問我。
我點頭,無聲的回應了他的詢問。
小張喉結微動,咽下了那口雞腿,「幾個月了?」
「有三四個月了吧!」
我這話落下,一旁一個實習生連忙祝賀:「恭喜啊,到時候孩子滿月酒我一定來!」
「滿月個頭,是尸體三四個月了。」眾人一人一拳砸他身上。
「一月一次,從不曠工,勞模啊。」門口傳來了一道清冷的聲音。
我下意識的轉身,是顧清,警隊副隊長,紈绔浪蕩子,他爸很有關系,硬塞他進來沒一個人敢說不是,不過有一說一,他破案能力也確實很強。
顧清扯了扯嘴角,拉開椅子在我身邊坐了下來,那如深海般深邃的眼眸看著我,「這個月來的有點晚了,下個月注意。
「別下次了。」我欲哭無淚。
我真是命苦才會穿到這部披著懸疑皮的戀愛劇里,主角是我和顧清,作者為了給我們制造偶遇,所以才會讓我接二連三遇見尸體。
男主干的是警察,不是法醫。
搶劫犯,偷竊犯都能偶遇,為什麼一定要是殺人犯呢?前面幾個沒有殺人犯拉風?這都還帶職業歧視?
2
我們去到了案發現場,尸體被肢解成很多塊裝進了行李箱里,每一個裝著尸體的口袋顏色都不一樣,而且每個上面還有特殊的符文。
如果只是單純的殺人拋尸,為什麼會特意找有十六種顏色的口袋,上面符文還這麼奇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