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獄后,宋倩幫我找了一家私人公司工作。
「你有前科,我給你找的私人公司,工資不高,你能接受嗎?」
「我覺得很好啊。」
我有了新的同事,新的工作,新的生活。
宋倩打趣:「你這出獄了除了工作就是回家,兩點一線怎麼感覺一直在坐牢?」
我笑嘻嘻地看著她:「那你以為出去打工朝九晚五就不是坐牢了?」
她看我一眼:「你真相了。」
我積極工作,端茶倒水什麼都干,因此同事都挺喜歡我。
有一天,辦公室來了一個 6 歲的小女孩。
是辦公室同事領養的孩子。
她一個人坐那寫作業,不哭不鬧比同齡的孩子要成熟很多。
「那個孩子的爸媽去緬北搞詐騙了,回不來了,沒人要成了孤兒,同事也是領養的,但最近同事查出了癌癥,又要被送去福利院。」
「也是可憐,那麼小的年紀就學會了看臉色。」
最近那個同事住院去了,大家出于好心,開會討論輪流照顧。
但家家都有事。
說自己家也有孩子,怎麼照顧。
領導也很是頭疼。
每次開會討論的時候,我就看到小女孩一臉受傷地在外面寫作業。
但過了一會又堆起笑容, 端著茶杯,給每個人倒水。
「阿姨,我可以自己睡覺,自己洗衣服,不會麻煩你太多的。」
我看了許久, 提出:「要不然我養她吧。」
「一周?」
「一直。」
同事們議論紛紛。
「肖樂, 你這 30 了都還沒結婚,拖個孩子, 更找不到男朋友了。」
我沒說話只是笑著說不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