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天晚上閉上眼,眼前全是弟弟圍在我身邊叫姐姐的畫面。
我好像突然間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了。
每天過得如同行尸走肉。
蔣明宇林夢吳峰誹謗罪侮辱罪致人自殺死亡的案件判罰下來。
林夢跟吳峰由于已成年,且情節嚴重,判處了兩年有期徒刑。
蔣明宇卻因為鉆漏洞,以及未成年,只判了八個月。
那天我站在天臺上。
覺得活著真沒意思。
還不如去陪弟弟呢。
就在我要邁出那一步的時候,姜禾的聲音突然從身后響起:
「你甘心嗎?」
我轉頭看著她。
姜禾神色冷淡:
「這種處罰你滿意嗎?」
我笑了:
「不滿意又能怎麼樣?」
姜禾揚起嘴角:
「毀了一個人不一定非要用暴力,蔣明宇是個嫉妒心極強的人,他會被自己拉下地獄,而我們要做的,就是幫他找到通往地獄的路。」
14
我的確不甘心。
那再等八個月又何妨。
八個月后,蔣明宇父母帶著他離開了本市,去了一個遙遠的海濱城市。
為了讓他擺脫罪犯的身份,他改名字,微整形。
重新開始上高中,且一進校就拿到了第一。
我曾無數次坐在他們學校門口的咖啡店。
看著他笑容滿面地從學校出來,老師拍著他的肩膀滿臉欣慰,身邊也聚集了很多朋友。
他可真開心啊。
到了一個新地方,改頭換面,終于再次萬眾矚目,獲得了一切想要的。
可這一切……征求過我的同意嗎?
一個月后,林規作為轉學生入學到他學校,跟他同班。
第一次月考就超過蔣明宇,拿到了第一。
蔣明宇蒙了。
他開始發了瘋地學習,補課,但次次考試都被林規踩下腳下。
蔣明宇要瘋了,不過還好,這次他有很多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