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因為一個饅頭爭得頭破血流時,姐姐卻穿得像個小公主,嫌棄今天怎麼沒有她愛吃的菜。
在名義上的養父騎在我身上,一邊瘋狂抽我巴掌一邊撕扯我的衣服時,姐姐卻神態自若地游離在上流宴會中,眾星捧月。
她走在用鮮花和掌聲鋪成的通順之路上,享受著褒獎和贊美。
我卻背著謾罵和挨打的枷鎖,獨自行走于黑暗中。
我做錯了什麼呢?
十七歲那年,我被民警找回林家,我按下瘋狂叫囂的自尊,卑微討好地開口:
「爸,媽,姐姐,我回來了。」
那天是姐姐的十八歲成人禮,她穿著粉色的公主裙,頭頂銀色的小皇冠,站在六層的蛋糕塔旁,腳邊放著成堆的禮物。
她皺著眉打量了我一眼,反應激烈,大吼了一句:「別叫我姐!」
在場的人都在看好戲。
我爸嫌我丟臉,甚至不愿多施舍給我一個眼神,便跟民警交涉去了。
我媽盡力掩飾著不耐,淡淡開口:「今天是阿瑩十八歲的成人禮,你怎麼這副模樣就來了?也不嫌丟人。」
接著嫌棄地揮揮手,叫來阿姨:「你趕快帶她下去,丟人現眼!」
那一瞬間,連阿姨的目光中都帶上了些微憐憫。
她似乎不明白,丟了十一年的千金二小姐終于回家,應該是喜事。
可為什麼家人都這般對待她呢?
我也不明白。
我被帶到偏僻的房間里。
那一晚,再沒有人理我。
我被所有人遺忘,餓得前胸貼后背。
趁著夜深人靜,我摸到就近的廚房,才在冰箱一角找到一塊干巴巴的饅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