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我說。
兒子轉身出去。
我女兒也很難過。
她沒那麼強勢,而是委委屈屈跟我說:「娘,我答應給太后娘娘五十壽誕送一副雙面繡。沒有蘭姨,我不會。」
「她教你,還是她幫你?」我問。
女兒:「教。」
「我重新換個人教你。」我說,「這世上還有會雙面繡的師父,不單單竇鳳蘭會。」
「可我繡的這幅,只有蘭姨會。獨一無二,才能討太后娘娘歡心。」女兒說。
「你是我女兒,哪怕拿一塊破布給太后娘娘,她也會歡心;你不是,你巧奪天工太后娘娘也不稀罕。
我女兒氣哭:「娘,您不能這樣貶低蘭姨。」
我笑了下:「她抬高自己的時候,你沒發現;我說句公道話,反而是貶低她了?」
兒子蠢、女兒傻,和前世的我一樣。
情分至此,隨緣吧。
我拍了拍衣袖。
等和離后,我托總管事照料孩子們一二,給他們留稀薄足夠生活的錢財,養他們到成年,替他們婚嫁。
盡一個母親的義務,畢竟自己生的。
其他的,不做指望了。
我離家的時候,孩子們六歲了,理應懂事。
當時我留了人照顧他們。
等我回來,他們身邊服侍的人全部換了。
是我婆母換的。我身邊的人,與婆母那邊的人有了利益沖突,婆母自然容不下他們。
孩子們對我的感情,也換了。
不過沒關系,我已經不執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