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我那時任職禁衛軍副統領,那天剛好帶兵巡邏于京都,目睹了全過程。
彼時,我尚不是他的未婚妻,還抽著嘴角調侃過他:「殿下,瞧把你能得。」
他淡淡瞥了我一眼:「那可不,禹伯侯女兒的清白是清白,孤的清白就不是清白了嗎?」
我:「……」
我會成為他的未婚妻,也是因為這個理由。
那是兩年前的時候,我爹出征北境,戰敗,我帶兵去救援,燕楓年非要跟著我一起去。
結果,他這個拉后腿的,在戰場上受了傷。
屁股中了一箭。
他身份尊貴,又嘰嘰歪歪的,軍醫被他念叨得不敢動手拔箭。
我看不下去了,一巴掌扇他背上,把箭給拔了。
結果,就這麼被他給賴上了。
用他給陛下的話就是:「兒臣已經被蕭若雪看光了,她必須得負責。不然,讓蕭家交罰款五萬兩黃金也行!」
我去哪兒給他搞五萬兩黃金來?
且,我的夢想可不是做他的太子妃。
我的夢想是馳騁沙場,成為一代名將,誰要跟他一起被困在京城。
我跟他據理力爭:「憑什麼別人是五百兩白銀,我就要被罰五萬兩黃金?」
他答得理所當然:「別人只是摸到孤的手,你看光了孤全身啊,沒聽過,一寸肌膚一寸金嗎?」
我:「……」
他家一家子沒一個正常人,陛下這種時候,不但不幫我說一句話,還雙眼冒光。
以我對陛下的了解,他能問出來的話,絕對也不正經。
于是,我率先堵住了他的嘴:「陛下,別問,問了這文過不了審。」
陛下:「……」
陛下生怕我違法去弄五萬兩黃金也不嫁,當場宣旨,準了我倆的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