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我和警察面面相覷。
靠,又是一個烏龍。
17.
警察叔叔人很好,想送我回家,我拒絕了,因為顧卿說等會兒他會接我。
我看了看手機,顧卿說三分鐘后到,我就等在路邊,路邊駛過一輛車。
我來不及反應車門猛地打開,一股推力從身后傳來。
我腦子里只有一個反應,這些人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劫走人!
上了車,那人將我的眼睛蒙上,我掙扎無果后放棄了。
我不知道車子開了多久,只知道車內安靜得可怕。
接著我被丟進一個地方,有人將我綁在椅子上,將我的布條扯下。
面前的人膚色很蒼白,頭發很長,好像很久已經見到太陽那般。
他對著我罵了很久,罵得很臟,大概意思是憑什麼這麼多女人看不起他,就連他的老婆都和別人跑了,養了這麼久的孩子還不是自己親生的。
他歇斯底里,一腳踹在凳子上:
「你明明喜歡的是我啊,我還記得那天你給了我一瓶水,那瓶水我一口沒動,因為這是我們美好相遇的證明。」
他掏出了一瓶礦泉水瞬間喚醒了我的記憶。
我記得那天天氣很熱,我看向大街上的勞動者覺得很辛苦,就買了很多水給大街上的勞動者發了一瓶,但這個人我是沒有印象。
我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居然害了自己?
「你還對我笑過,把自己的紙巾留給了我......」
我:???
「我喜歡了你這麼久,每天都注視著你,我給你寫了一千零一封告白信,可你轉頭就背叛了我,選擇了那個小白臉。」
一說小白臉,長發男猛地情緒激動起來,大聲質問我:「小白臉小白臉,又是小白臉,我不夠白嗎?」
我覺得毛骨悚然的同時還有一絲滑稽。
我看著他手里的刀,實誠回答:「你很白。」
可惜長發男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,沒注意聽我在說什麼,最后他癡迷地看向我:「沒關系,這次你肯定離不開我了。